儿童个人信息保护规则

生效日期:【2023】年【5】月【18】日。

《儿童个人信息保护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旨在向监护人(以下简称“您”)说明由深圳市柔远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以下简称“”或“我们”)提供的专门面向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以下简称“儿童”或“您的孩子”)的产品和服务如何收集、使用、存储和处理儿童个人信息的相关事宜,除另有约定外,本规则所用专业术语和定义与《用户隐私保护声明》保持一致。 本规则仅适用于我们专门面向14周岁以下的儿童的产品或服务。若我们获知您的孩子是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我们将按照本规则对您的孩子的个人信息予以保护。绝大多数情况下我们无法识别具体使用我们产品或服务的用户是否属于儿童,但我们会严格按照《用户隐私保护声明》以及具体产品或服务的隐私指引收集、使用该等信息,并按照《用户隐私保护声明》对儿童的个人信息予以保护。 如您是儿童用户的监护人,请您仔细阅读本规则,并选择是否同意本规则。如您是14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请在您的监护人的陪护和指导下仔细阅读本指引,并在征得监护人同意的后,使用我们的产品和服务,或向我们提供信息。监护人应认真阅读、充分理解并同意本规则后指导儿童使用相关产品和服务。我们将参考业内良好实践确认监护人的授权和同意。除非法律法规另有明确要求,我们将基于您的同意按照本规则的规定处理和保护儿童个人信息。若您拒绝同意本规则的,儿童将无法获得使用本服务的许可。 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意见或建议,请通过“8.儿童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中的方式与我们联系。

本规则将从如下几个方面就儿童个人信息保护的特殊规则予以说明:

1、我们如何收集和使用儿童个人信息

2、我们对儿童个人信息的转移和委托处理

3、我们如何对外披露儿童个人信息

4、我们如何存储儿童个人信息

5、我们如何保障儿童个人信息的安全

6、您如何管理儿童的个人信息

7、本规则的变更

8、儿童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

9、其他

1. 我们如何收集和使用儿童个人信息

我们会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出于向您和您的孩子提供相关产品和服务的目的收集并处理您和您的孩子的以下个人信息:

1.1 提供具体的产品或服务

针对专门面向儿童的产品或服务,我们会收集设备ID、设备信息、应用版本信息,并根据您提供的您的孩子的年龄、性别信息,您还可以向我们提供儿童的昵称以及头像,以便在特定服务中创建儿童虚拟账户,我们建议您,如无必要,请不要提供儿童的真实姓名、肖像、联系方式等信息,也不要轻易通过我们的产品和服务与他人共享儿童的个人信息或将其在我们的产品和服务中公开发布。

1.2 用于优化产品或服务、安全保障以及服务调查

在儿童使用产品或服务时,我们还可能为了提供服务及改进服务质量的合理需要而获得儿童的其他信息,包括儿童使用我们的特定服务时产生的统计类数据(如百度统计),网络监控数据,错误日志等系统信息,对于从各种设备上收集到的信息,我们可能会将它们进行关联,以便我们能在这些设备上提供一致的服务。我们可能会将来自某项服务的信息与来自其他服务的信息结合起来,以便提供服务和建议。 随着产品或服务的迭代、拓展、升级,我们收集和使用您和您的孩子的个人信息的目的和个人信息类型将会发生变化,若发生上述情形,我们将通过更新本规则、《用户隐私保护声明》和具体产品的隐私指引、弹窗、页面等方式向您详细说明,并征求您的同意。

2. 我们对儿童个人信息的转移与委托处理

通常我们不会向第三方转移和委托第三方处理儿童个人信息。我们如需委托第三方处理儿童个人信息的,将对受委托方及委托行为等进行安全评估,签署委托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处理事项、处理期限、处理性质和目的等,委托处理行为不会超出您授权我们处理儿童信息的范围。我们将会对委托处理情形下儿童的个人信息保护承担责任,监督和要求受委托方履行如下义务:

• 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我们的要求处理儿童个人信息;

• 协助我们回应儿童监护人提出的申请;

• 采取措施保障信息安全,并在发生儿童个人信息泄露安全事件时,及时向我们反馈;

• 要求在委托关系解除时及时删除儿童个人信息;

• 不得转委托;

• 其他依法应当履行的儿童个人信息保护义务。

我们仅会出于合法、正当、必要的目的向第三方提供儿童的个人信息。 我们将在委托处理或转移儿童个人信息时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安全评估,并采用加密和其他技术措施保障儿童信息安全。

3. 我们如何对外披露儿童个人信息

除非基于法律、行政法规应当披露或我们根据与您的约定可以披露,我们不会披露您的孩子的个人信息。

4. 我们如何存储儿童个人信息

我们会将产品和服务所需的儿童个人信息根据不同的合法处理理由所需的保存期限内进行保存:

• 基于您的授权同意收集的个人信息将自收集之日起保存至处理目的实现、用户注销/删除账户全部信息或撤回同意;

• 基于订立或履行合同您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所必需的个人信息将自收集之日起保存至合同履行完毕且诉讼时效届满;

• 基于履行法定义务所必需的个人信息将自收集之日起保存至法定义务履行完毕且诉讼时效届满。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监管规定对上述保存期限存在不同要求的,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监管规定的要求。

此外,我们基于产品所收集的儿童个人信息将保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服务器,未满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监管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的,我们不会向境外主体提供儿童的任何个人信息。 关于个人信息存储更多信息请查阅《用户隐私保护声明》。

5. 我们如何保障儿童个人信息的安全

我们在《用户隐私保护声明》中披露的个人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均适用于儿童个人信息。同时,我们已将儿童个人信息列入个人敏感信息类型,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保障儿童个人信息的安全。

• 对儿童个人信息的存储、传输、转移时采取加密或其他必要的技术措施;

• 委托第三方处理或向第三方转移时进行安全影响评估;

• 为了保障儿童个人信息安全,我们建立了专门的管理制度、流程和组织以保障信息的安全。我们严格限制可以接触儿童个人信息的人员范围,要求他们遵守保密义务,不得随意访问、使用儿童个人信息,除做好访问记录外,采取技术措施,避免违法复制、下载儿童个人信息。

6. 您如何管理儿童的个人信息

在使用我们的产品或服务期间,我们在产品设计中为您提供了相应的途径和操作设置,以便您可以管理您的孩子的个人信息。您可以通过《用户隐私保护声明》中告知的途径管理儿童的个人信息,您也可以随时通过“8.儿童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的联系方式联系我们,我们将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回复您的请求。请您理解,我们可能需要进一步获取您的相关信息用于验证您的身份。

6.1 访问儿童的个人信息

• 您可以通过具体产品服务中填写儿童个人信息的路径访问儿童的个人信息,例如性别、生日信息;

• 如果您有访问某些儿童个人信息的要求无法自主实现,您可以通过电话客服0755-22204906向我们提出申请或者发送电子邮件到214821442@qq.com,我们将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回复。

7. 本规则的变更

我们可能会适时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监管政策以及技术环境的变更对本规则进行修订、调整。当本规则具体内容发生变更时,我们会在版本更新时以适当的方式向您提示变更后的规则。请您仔细阅读变更后的儿童个人信息保护规则,您许可您的孩子继续使用本服务表示您同意我们按照更新后的规则收集、处理或使用您的孩子的个人信息。

8. 儿童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

我们设有专门的个人信息保护机构,该机构将严格按照本规则承担起儿童个人信息保护义务,并指定负责人。如有关于儿童个人信息安全的投诉和举报,或对本规则的相关事宜有任何问题、意见或建议,请随时与我们的个人信息保护联系人或者客服联系:

个人信息保护联系人:214821442@qq.com

客服联系方式:0755 -22204906

如果您对我们的回复不满意,特别是我们的个人信息处理行为损害了您和您的孩子的合法权益,且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您还可以向深圳柔远科技有限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来寻求解决方案。

9. 其他

我们的《用户隐私保护声明》是我们统一适用的一般性隐私条款,其中所规定的内容包括信息安全保障措施等均适用于全部用户。本儿童个人信息保护规则是专门针对儿童用户的产品和服务的隐私保护政策,包含对于儿童个人信息的特殊保护。如我们的《用户隐私保护声明》与本规则存在不一致或矛盾之处,请以本规则为准。